江湖日記,  觀點

老么的心聲

兩個姪女相差一歲多,大的目前3歲、小的快2歲,以下分別代稱姐姐跟妹妹。

姐姐上幼兒園了,然而幫忙照顧妹妹的爺爺奶奶跟我抱怨:只要不順妹妹的意思,她就會躺在地上哭、亂丟東西、甚至是打人;這些行為都是姐姐以前沒有出現過的。我想到以前我跟我哥也都會打趣說:小時候的我很壞,非常難照顧。

小孩排行的差別

一般情況下,小孩只要透過哭鬧、就能夠吸引大人注意力,進而滿足生理或心理上的需求。是什麼原因導致妹妹除了哭鬧以外,還需要透過這些肢體上、跟暴力的行為,讓她覺得唯有如此才有人願意重視她的感受?

妹妹很缺乏安全感,對環境跟人更是很敏感;相對於姐姐已經完全能夠聽懂大人指令,也能夠表達多數自己的意見或想法,妹妹年紀小、做不到姐姐所能做的,姐妹一起玩玩具時,多數時間都是搶輸的那一個,遇到要出門或做什麼事情,大人也傾向帶姐姐出門比較省事。

假如只有一個小孩,沒有競爭對手、也沒有比較對象,像姐姐的幼年期就非常悠閒,從來都不需要擔心資源的匱乏,玩具可以獨享、大人也都會帶她隨行或100%滿足她的願望;然而對妹妹來說,從她有認知以來,很少有機會能夠獨享一件事情或一個人,比她有力的姐姐總是會先拿走玩具,她必須透過哭鬧才能引起大人的注意力來主持正義,而在表現較符合大人期望的姐姐身邊,妹妹很容易被當作比較對象:她的探索被視為任性(大人以前總還有餘力包容姐姐)、她的需求卻不容易被重視。

所以妹妹只好躺在地上哭、亂丟東西、甚至是打人,透過這些失控的行為來表達自己的需求,她其實也沒有惡意,她只是想要告訴大人:「看看我,給我一點關注,就像你們給姐姐的那樣。」

在跟她們姐妹相處的時候,我才發覺要做到所謂「公平」這件事,不是不可能、但卻需要付出更多心力。從玩具來說,當姐姐拿到一樣東西,同時就要馬上也生出一個東西給妹妹,一人一個、告訴她們待會再交換玩,而且時間也不能相差太久。

只是想要跟你在一起

有次我想跟先生一起騎機車出門買雞蛋糕,家裡只找到一頂兒童安全帽,加上姐姐的身高可以直接站在腳踏板*(註)、她也很乖不會亂動;先生牽好了機車、眼神示意我幫姐姐穿好鞋子就出發,不要帶妹妹。然而,妹妹眼看我們都戴好安全帽,她馬上知道我們要出門,自己急急忙忙跑去玄關、抓了自己的涼鞋,示意要我幫她穿上,並也帶她一起出門。

她不想被丟下,她想要跟姐姐一起、想要跟我們一起、想要跟大家在一起。

我轉頭看向先生,他搖搖頭;我蹲下來輕聲問妹妹:「阿公帶妳去溜滑梯、妳最喜歡的溜滑梯,好不好?」妹妹搖搖頭說:『不要…… 』

那一刻,同樣身為老么的我,突然好像明白了她的心情。

小時候有次跟姐姐哥哥一起在表哥家玩,夜晚時大家紛紛裝睡、想要留宿表哥家繼續玩;同樣都躺在床上,卻只有我一個人被爸媽抱起來、直接帶回家。我哭著說:「姐姐哥哥都是裝睡、為什麼他們不用回家?」忘了爸媽跟我說什麼,只是回家前去了一趟超市、破例讓我選一件想買的東西當作補償,但那晚我依舊很傷心地睡著了,心想為什麼我不能跟姐姐哥哥們一起玩。

思緒回到現實,我問我爸家裡還有沒有小尺寸的安全帽,他連忙找出了一頂給我;我再次蹲下來幫妹妹穿好了鞋、扣上了安全帽,看她跟在她姐姐後面、屁顛屁顛地走向大門,一臉掩不住的笑意跟興奮。

其實路程不到十分鐘,妹妹夾坐在我跟先生中間,搖頭晃腦地看著沿途風景,兩隻小手揮啊揮地;買完雞蛋糕我們很快回到家, 姐妹倆一起吃著雞蛋糕、一邊玩著玩具。

我在旁看著妹妹的笑容,好像我又重回到小小孩的那種單純心情;我第一次理解到她的孤單與害怕,更體會到她要的滿足跟安全感是什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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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註:此為錯誤示範,根據《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1條第1項規定,機車腳踏板不得搭載孩童及動物,違規者可處300至600元罰鍰。雖然台灣曾有申訴免罰的案例,但為了孩童及動物安全,最好還是盡量避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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