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親費
朋友阿毛跟我說,他滋潤的小日子要結束了。問他發生什麼事,他愁雲慘霧地答道:「我爸媽傳訊息來,我已經工作這麼多年、該有點積蓄,是時候按月給他們孝親費了。」
某次跟另一個朋友小豆聊天,我問他:「你爸媽有跟你提過孝親費嗎?」他翻了個白眼說:『怎麼可能,我爸媽覺得我那麼努力工作、薪水卻這麼少,他們總說我很可憐。過年時我包多少錢的紅包給他們,他們還會雙倍包回來給我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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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與子女之間,法律上規定的只有撫養義務;父母扶養未成年子女是義務、倘若父母年老後又無謀生能力,就可向子女要求撫養。但是小孩成年、經濟獨立之後,提供父母孝親費並非義務、而是偏向個人選擇,一般情況下分為四種:
- 家長經濟無虞、給小孩很多資源
- 家長經濟無虞、給小孩資源很少
- 家長經濟不寬裕、給小孩很多資源
- 家長經濟不寬裕、給小孩資源很少
站在家長的立場,給小孩很多資源(1、3)、以及經濟無虞(1、2)的家長,多半只要親情陪伴、不一定要小孩提供孝親費。站在小孩的立場,拿到很多資源的小孩(1、3),成年後多數也有能力提供孝親費;諷刺的是,通常他們的家長並不會需要他們提供。
其實原則很簡單,身為家長、如果有提供小孩很多資源,老來希望小孩有所回報或許不過份,但是回報的方式只能透過金錢嗎?這是一個可以思考的問題。錢再多、沒有親情陪伴,其實只是徒勞。而身為小孩,如果獲得來自家長的很多資源,自己也有能力付出,是可以考慮用適合彼此的方式去陪伴家長。只不過,用錢真的不一定能夠買到親情。
在上述情況當中,4的小孩卻是最慘的。明明沒有獲得來自家長的多數資源,卻會成為最容易被要求付出回報(孝親費)的對象,而這也是多數紛爭的來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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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一年,媽媽的生日在週間,當時我的特休假很充裕,便特地多回家幾天陪她;那天晚上,阿姨打電話給她聊天,我在旁邊玩我的遊戲,突然聽見媽媽對著電話筒說:「對呀,今天是我的生日沒錯。」阿姨不知道問了她什麼,媽媽回答:「因為是平日嘛,老大跟大二不方便回家;老大之前有買禮物給我,老二包了個大紅包給我,老么這幾天則是回家陪我了。」阿姨又不知道說了什麼,媽媽笑得很開心說:「還好啦,姐姐你的小孩們也都很貼心啊。」
聽到這段話的我,突然覺得一陣膽戰心驚。以前的我,只習慣從同儕的角度去思考孝親費,聽到她這樣的回答,我才明白,其實在她心裡,也是會默默觀望、衡量著三個小孩對她的付出。不管是來自旁人的壓力、親戚無謂的比較,或者她自己,應該都有所感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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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媽媽曾經打算跟姐姐要過孝親費。姐姐很生氣地找我抱怨,囑咐我不能拖她後腿。
姐姐氣憤不平地問:『為什麼突然跟我要孝親費?妳缺錢嗎?妳如果要什麼東西跟我說,我都會買給妳啊。』媽媽說:「沒有,就是妳每個月多少給我一些錢就好。」姐姐說:『那老二跟老么也有給妳嗎?』媽媽說:「老二現在住家裡,當然有啊;老么沒有。」姐姐找到突破口:『我跟老么都不住家裡,為什麼我要給、老么就不用?』媽媽嘆了口氣:「妳都工作快十年,老么才工作幾年,他存款比妳多幾倍,妳覺得我要擔心誰?其實妳每個月給我的錢,我只會幫妳存起來,不會花掉,以後會還給妳的。」姐姐還是很生氣:『如果只是把錢存起來,我自己存就好,為什麼妳要多此一舉?』講到這裡媽媽也生氣了說:「我也跟老么要,他會給我的!」姐姐不想再說下去、丟下一句:『反正我不會給的,妳又不缺錢。』轉身就離開。
想起了北野武的故事,他母親在他成名後的每個月都跟他索取20萬日幣,導致他恨透了他母親;沒想到,在母親死後,北野武才發現、他母親把他給的一千萬日幣全部存了下來、還留信給他說:「我兒,你從小生性放蕩,我擔心你日後一無所有……存摺裡有一千萬圓。」
我沒有背叛姐姐,雖然老實說,她的確是一個月光族;可是面對她們倆人的各自盲點,我也不知道該多說什麼才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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