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別分工,  觀點

代孕科技化

看到中國女明星鄭爽在美國代孕的新聞,第一個想法是:財富果然是讓人脫離性別桎梏與階級的首選辦法。

她才28歲,雖然想法很符合時代科技趨勢,翻了翻中國論壇的討論,多數依然是落後又八股的舊亞洲思想。這裡不多引述以上評論,但還是很驚豔看見有人提出:「婚姻是合法又免費的代孕」,這真的是在現實中上演的事情,血淋淋地點出來,對某些家庭來說、對某些人而言,恐怕真的如此,就像張愛玲說過的:「婚姻就是長期的賣淫」;一個人結婚如果只是為了生活、完全不是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,那就是如上述所說。按照僵化性別分工下的換句話說,男性版本則是「婚姻就是當一輩子的免費勞工」。在亞洲還可以加碼:花大筆錢養出跟自己不親也沒啥感情的小孩。

老皮:你知不知道辦一張結婚證書 要花多少錢啊
美人魚:不知道
老皮:五十塊 再加上你一輩子的總收入

探險活寶/卡通頻道譯者

新聞也難得讓我具體地同理到:男人自古以來在生育上擁有的自由跟權力如此龐大,不是在自己身體裡孕育的生命,可以射後不理、付錢了事,不需要任何情緒勞動跟同理,重點是,以上三者都做了之後,整個社會還會一起來幫忙想出各種幫男人圓滿的說詞:例如懷孕的女人是覬覦分家產、真的是他的孩子嗎,又或者是:女人自己問題才大、為什麼不避孕跟好好保護自己?

當然棄養是不對的,就跟成龍棄養小龍女是一樣的道理,既然提供了精子/卵子,付錢養育小孩是最基本的義務。 有錢人更不怕,找好律師、列好撫養協議,成年人處理事情都應該要用成年人的方式,不見得小孩離開親生父母的生活不會更好。

但有些批評看來彷彿女性天生就得內建母愛光環,這種刻板印象就沒有意義了。有趣的是,男性通常都不會被要求要有父愛光環,性別對調後的評論絕對還是大不同。

– – (結束八卦的分隔線)- –

先前看一部紀錄片:《代孕者》(House of Surrogates, 2013),講述印度一間合法代孕的診所;片中提及,多數當代理孕母的人為已婚女子,在當地、她們的丈夫平均月薪約為40美金,而當代理孕母可獲得的報酬依據不同條件如下表所示(幣別皆為美金):

胚胎植入失敗 $75
3個月內流產 $600
6個月內流產 $1,200
6個月後流產 $8,000
分娩 $8,000
分娩雙胞胎 $10,000

對於代孕商業化這件事情,我無法100%贊同,除非有一天可以做到透過機器代孕、而非其他女性出租自己的身體,我才會更加支持。因為在代孕合法的情況下,貧富階級的差異性只可能更兩極化,甚至在商業利益操縱、法規不完整或執法有限的狀況下,有許多受害者可能會是非自願、被強迫進行代孕。雖然很多高收入或不孕女性能因此受益,得以延續基因或擁有自己的小孩,但這樣的狀況仍舊是出於壓迫另一部分貧窮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得來。

最佳解是能夠完全機器代孕,這簡直太烏托邦了,女性終於有機會在某個歲數後就徹底擺脫子宮對她們帶來的困擾,至少職涯可以少被中斷10個月甚至更長,更別說每次經期來的影響。

與其說什麼小孩就是要自己生才會對小孩有愛、懷胎十月生下來愛的結晶很偉大,這種八股的言論完全就是把男性/爸爸當塑膠,加諸數千年來對女性的情緒勒索。在《幸福是我們的義務》裡就有提到:

「育嬰期間媽媽會分泌某種荷爾蒙、以減緩睡眠不足帶來的不適,這個現象不是只有發生在媽媽身上,而是所有擔任育嬰責任的人,不管是爸爸還是領養小孩的父母,育嬰責任越大,這種反應就越明顯。 」

台灣因為同性婚姻合法的緣故,在國外人工代孕的需求也越來越多,相信這以後在台灣有可能成為另一種趨勢。看到有些臉書專頁已有人分享赴美代孕的心得,這些家庭本身的收入通常也都蠻可觀的(歪樓),我樂見孩子在一個充滿愛的家庭中被養育長大,而不是因為什麼家庭傳統而生、或因為某些早就過時的社會價值觀束縛了哪個特定性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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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有生之年會不會看到機器代孕?這種牽涉人類倫理與道德的議題,就算有成熟科技恐怕也不一定能夠上市吧。雖然我還是衷心希望能夠成功、解救女性在子宮跟生育這塊的無奈責任。

另一方面,《法律白話文運動》針對此議題有篇文章非常棒:《支持 or 反對代孕商業化?女性主義思考範式的困境

引述下列我最認同的片段:

完全禁止商業代孕似乎並不能夠真正解決女性所面對的性別不平等,在不平等社會條件下,禁止商業代孕未必能夠多大地保護女性的權益。相反,由於缺乏實質的保護和支持,不能從事商業代孕的女性很可能只可以接受其他形式的剝削,從事其他苛刻的工作,得不到所需要的保護和支援。

如果我們的目標是消除針對女性的不平等剝削,關注於禁止某一種剝削,比如商業代孕,或許結果不過是剝削從一種形式轉移到另一種形式。Wilkinson認為,真正的關注點應該是造成這些不平等背後的社會條件,例如權力和財富的不平等分配,針對女性和其他少數群體的不平等待遇。只有改變這些社會條件,性別不平等才能得到真正的消除。

就像在《代孕者》當中的已婚女性,倘若成功分娩一胎,收入相當於她丈夫工作16年的收入,這樣子的一份工作,對她而言、對她自己的小孩、甚至她的家庭來說,難道不吸引人嗎?

但也有可能,丈夫們更加荒懶、沉迷無業,只要有個太太、就指使她去當代孕者,坐實了金雞母的反諷意義,這樣一來,對這些代孕者的人生,又真的合理公平嗎?她們為金錢、為生存所付出的代價,遠比我們所能想像的還要巨大。

假如要探討真正的公平正義,社會性別不平等當然得從結構來挽救,單純禁止某種商業交易於事無補。

個人還是最贊同機器代孕,真心的。(或是更科幻讓男人擁有子宮,但這不太可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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