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我認同,  觀點

其實愛是金錢?

看到有人這樣說:

愛就是金錢。
 
老闆說愛你,幫你加薪才是真的。
情人說愛你,為你刷卡不眨眼才是疼愛。
爸爸愛你,想要的買給你才是溺愛。
愛是需要能力的,這世界上真心很多,但有錢人不多。
 
愛自己就是為自己花錢。
別廉價的說愛,付得起錢才能談愛。

其實這段見解帶有邏輯謬誤,價值觀的部分也有點偏差。

邏輯謬誤的地方在於,職場跟個人情感關係並不能夠混為一談,職場關係的本質是勞動契約、天秤的兩側是勞務與薪資。另一方面,個人情感幾乎無法用天秤衡量,有時候我們付出的往往多於回饋,更有的時候、我們所得到的回饋遠遠多於付出;但是,愛的本質並不是契約,愛是本能、契約只是輔助的工具,愛是人的一生所能擁有的回憶,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開始構築,不管是從血緣開始連繫的親情,或是在人格特質契合中,有朝一日可能昇華成親情的友情與愛情,層層疊疊、喜怒哀樂的編年史。

– – –

剛出社會工作時的我,也曾以為被主管喜愛是一件值得追求的事情,當加薪幅度很高的時候,覺得自己被公司深深重視與肯定,而感到很開心。

直到工作久了並切換角色,我才逐漸明白,但凡主管愛你、或是公司的加薪,那只能證明:目前的自己對於他們來說,有充分的價值,不管是提升團隊的利用、或是增加公司的收益;我反而會時時提醒自己:追求公司或老闆的愛是沒有意義的。我所能做的、就是維持自己現有的優勢,然後繼續投資自己、提升自己的價值。職場上不需要任何的愛,我要做的就是讓我的付出跟薪水的比例成正比,在做完我的工作職責同時、盡量不要麻煩到別人,這就是職場上的功課。

至於要不要跟同事甚至是主管有私人關係往來、交朋友等等,每個人有自己的選擇,我的話是傾向上班談公事、下班不認識。

老闆說愛與否、對我來說沒差,我都是當耳邊風;但我的付出跟薪水的比例,這是我自己要時時去評估與衡量。或許我低估了自己、那我就得想盡辦法去替自己爭取;但也有可能我高估了自己,那我就得想辦法去提升自己的職場價值。

– – –

私人情感層面,要怎麼去定義愛這件事情本身就很有趣,這一向因人而異。

對我來說,愛就是給我時間,如果願意付出時間在我身上,我覺得這是愛;因為我重視情感的交流,我相信累積共同回憶就是穩定關係的最好方式。

而有的人或許缺乏金錢,所以他覺得對方給他錢就稱之為愛;逢年過節買禮物,高檔或各種名牌的價值,就能夠證明他人對自己的愛。

又或者看一個人缺什麼,愛的定義可以用來填空,替換成安全感等等的名詞。

曾經看過一種殘忍的說法:

如果用不是對方想要的方式去愛對方,對方不能夠感受到愛,其實等同於不愛對方。

但人跟人之間的情感關係,不是套用公式那麼簡單,更不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那樣的買賣。單看一種方式就判斷,是不是那個人所付出的愛、或者是不是一個人所需要的愛,真的太片面了。

真的要我說,用金錢來衡量愛,可能落得敷衍甚至危險,因為金錢所能買到的物質,沒有特殊性可言。A可以買一個禮物送你,換成是B、他也可以買一個禮物來送你,如果最後要變成物質競賽,其實誰來買禮送禮,都沒有什麼不同。

可是人跟人之間的交往,需要去看重的卻不是金錢,而是人的真心。

– – –

曾經有個學生,我絞盡腦汁的想了幾樣獎品,打算當成他某次考試後的獎勵,並列了清單給他選擇。

他看了看、沉默地頭一撇說:「這些東西都沒什麼好稀罕的。」

我說:「我已經很努力想了,這些東西有的也不便宜?還是你都不喜歡嗎?」

他說:「這些東西,我一個人用也沒有意思啊。」

他想了想,又說:「我想到我想要什麼獎勵了,老師,你陪我出門玩一天好不好?去遊樂園還是哪裡都好,就我們兩個人,我們一起去玩、然後吃冰淇淋,這就是我最想要的禮物了!」

那是學生給我的一個啟發。
原來一個人能給另一個人最好的禮物,是時間、是陪伴、是獨一無二的回憶。

如果你喜歡這篇文章,請在下方幫我按 5 次Like、也歡迎留言給我,謝謝你行動上的支持!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